江蘇大學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中心
根據教育部《關于實施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為确保我校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經學校研究,決定成立“江蘇大學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中心 ”(以下簡稱教育碩士教育中心)。
教育碩士教育中心牽頭負責全校教育碩士的培養與管理,具體工作如下:
1.負責教育碩士招生計劃的制訂和實施。
2.負責教育碩士培養模式的總體規劃,負責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有關措施的具體執行。
3. 負責審核培養方案及教學計劃;對其課程設置的科學性和規範性,課程内容與教育教學實踐的聯系程度提出具體要求。
4.負責教育碩士教學質量的評估與管理,監督教育碩士培養全過程,包括各主要教學環節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教育碩士教學改革、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等工作。
5.促進輔助學習資源包括教育碩士資源庫、案例庫的開發與管理。
6.協助學校專業委員會完成教育碩士導師遴選工作,負責合作導師的聘用、管理及開展具體指導工作的督察。
7.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基本特點,制訂教育碩士研究生科研訓練的基本要求,抓好論文選題、開題報告、中期考核、學位論文預審讀、畢業論文答辯等環節工作。
8.負責制訂教育碩士在學期間産出科研成果要求和學位論文标準,協助我校專業學位委員會完成對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的授予工作。
9.負責教育碩士學籍管理、學習成績的審核、成績單辦理及畢業生信息及學位信息的采集和上報等工作。